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的人才培养思路和光电信息科技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构建强化多学科基础知识、反映当前光电信息科学技术进步且重视实验和实践环节的课程体系,培养具备良好信息科学、物理学、数学和材料学基础,同时掌握光电信息、显示照明和光伏能源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文化素养、专业素养和国际竞争力【目标1】;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专业知识、实践和创新能力【目标2】;能够胜任光电信息科技领域里前沿科学研究工作【目标3】、产品设计和研发【目标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管理能力,能够成长为技术和管理骨干【目标5】。

三、毕业要求

1、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爱国、诚信、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2、具有扎实的信息科学、数学、物理、材料等自然科学基础,并能解决实际工作的问题。

3、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熟悉数学物理、光电子学、材料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光电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技术,了解本专业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通过参与校外实践、校内实验室工作及毕业设计,掌握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和制作光电材料、器件和系统的实践操作能力, 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

5、掌握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6、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成员和负责人的角色;能够与领导、团队成员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包括论文和报告的撰写。

7、完成教学计划表规定的学分课程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考核,方能毕业。

8、建议学生在一、二年级选课最多不超过36学分,最低不低于12学分。三、四年级最高不超过34学分,最低不低于14学分。

9、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毕业要求1





毕业要求2



毕业要求3



毕业要求4



毕业要求5



毕业要求6




五、课程结构及学分修读

1、总学分:150。

2、公共必修课程32学分,占21.33 %。

3、通识教育课程12学分,占8 %。

4、学科基础课程36.5 学分,占24.33 %。

5、专业教育课程69.5学分,占46.33%。

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中,实践31 学分,占20.7 %。(具体包括:实验 27.5学分;实习2学分;上机1.5学分。)

6、课程修读的要求:

① 完成培养计划表规定的学分课程要求,方能毕业。

② 建议学生在一、二年级选课最多不超过36学分,最低不低于12学分。三、四年级最高不超过34学分,最低不低于14学分。

③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  工学学士  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现代光学及实验》、《光电子学与光子学》、《半导体物理》、《光电材料表征技术》、《光电探测器件与应用》、《发光器件与显示技术》、《光伏器件与应用》、《光电信息专业基础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