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教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遵循“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的人才培养思路,将“知识、能力和素质”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富有特色本科教学。强调宽口径培养模式,兼顾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上反映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发展。通过加强基础训练、拓宽专业知识面、重视实践环节、注重能力培养,为国家输送具备基本素质的电子信息和通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情操,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有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电子信息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受到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本学科和跨学科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基本能力。

【目标1】;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目标2】;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专业知识、实践和创新能力

【目标3】;能够胜任电子信息科技领域里前沿科学研究工作

【目标4】、具有独立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设计和研发的能力

【目标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管理能力,能够成长为技术和管理骨干。

三、毕业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情操,遵纪守法,有团队协作精神,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掌握数学物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的基本训练能力。

  3. 掌握电子电路基础、系统集成及微波电磁场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系统掌握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和制作和系统的实践操作能力, 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

  4. 通过参与校外实践、校内实验室工作及毕业设计,具备独立进行基于硬件的程序设计、高频元器件设计及电路分析、简单系统集成及应用设计的能力;

  5. 掌握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6.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成员和负责人的角色;能够与领导、团队成员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包括论文和报告的撰写。

  7. 完成教学计划表规定的学分课程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考核,方能毕业。

  8. 建议学生在一、二年级选课最多不超过36学分,最低不低于12学分。三、四年级最高不超过34学分,最低不低于14学分。

  9. 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毕业要求1





毕业要求2



毕业要求3



毕业要求4



毕业要求5



毕业要求6




五、课程结构及学分修读

  1、总学分:150。

  2、公共必修课程32学分,占21.33 %。

  3、通识教育课程12学分,占8 %。

  4、学科基础课程36.5 学分,占24.33 %。

  5、专业教育课程69.5学分,占46.33%。

       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中,实践30.5 学分,占20.33 %。(具体包括:实验26学分;实习1学分;上机3.5学分。)

  6、课程修读的要求:

       ① 完成培养计划表规定的学分课程要求,方能毕业。

       ② 建议学生在一、二年级选课最多不超过36学分,最低不低于12学分。三、四年级最高不超过34学分,最低不低于14学分。

       ③ 学制:四年。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核心课程

       《电磁场与电磁波》、《天线与无线电波传播》、《半导体物理》、《微波工程基础及实验》、《微波射频器件与电路基础》、《微波工程基础及实验》、《天线测量方法》、《微机原理与实验》、《微波工程科创实践》